历史知识 > 出洋赛会章程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商部奏准颁行。共二十条。规定遇有外国举办赛会,由商部咨行各省督抚,晓谕商人。有愿赴会者,即于限期内呈报本省商务局、商会,转报督抚汇咨商部办理。此外,对有关会场管理、商人赴会之呈报样式、赴赛之物品种类及物品之免税事项等,也均有详细说明和规定。 出洋赛会章程相关 征西前将军征收课税使征收课税所征南大将军徂徕山往流往来国信所往五天竺国传彼得兴俄记彼此俱罪之赃径率径路刀所所正所完所官所盐所以迹所生病所知录舍人舍把舍利舍人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𢌸 每日一成语:彷徨歧途 每日一词语:工尺谱 每日一诗词:好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