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籍 即中国人脱离本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愿入外国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凡中国妇女嫁与外国人者,以外国人为继父同居者,私生子为其外国父或母认领,而中国母或父不认领者,均为出籍。凡男人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并作为出籍。 出籍相关 王辅臣王彪之王崇古王得仁王得臣王得禄王船山王象之王象晋王象乾王麻奴王康德王清任王清穆王鸿绪王鸿儒王惟一王惟忠王惟俭王寅清王维德王敬则王朝先王朝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𨀴 每日一成语:哺糟啜醨 每日一词语:改图 每日一诗词:和曾知运寄兄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