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籍 即中国人脱离本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愿入外国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凡中国妇女嫁与外国人者,以外国人为继父同居者,私生子为其外国父或母认领,而中国母或父不认领者,均为出籍。凡男人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并作为出籍。 出籍相关 戊戌日记戊戌变法戊戌奏稿戊戌政变戊戌维新戊寅元历戊寅可汗戊戌六君子戊戌政变记戊戌履霜录戊申全年画报戊戌变法榷议戊戌六君子遗集戊戌政变纪事本末平平山平王平气平仓平户平水平卢平丘平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𤞤 每日一成语:一家无二 每日一词语:播徙 每日一诗词:李陵泣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