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籍 即中国人脱离本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愿入外国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凡中国妇女嫁与外国人者,以外国人为继父同居者,私生子为其外国父或母认领,而中国母或父不认领者,均为出籍。凡男人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并作为出籍。 出籍相关 邛窑邛竹杖邛都县邛崃关邛部川蛮邛部长官司邛部宣抚司邛部川安抚招讨使司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功生功令功臣功名功州功次功论功劳功服功封功曹功牌功臣号功过状功臣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𧎪 每日一成语:申祸无良 每日一词语:消隱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