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籍 即中国人脱离本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愿入外国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凡中国妇女嫁与外国人者,以外国人为继父同居者,私生子为其外国父或母认领,而中国母或父不认领者,均为出籍。凡男人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并作为出籍。 出籍相关 尚可喜尚仪局尚用监尚衣库尚衣局尚衣监尚医监尚间崖尚君长尚贤堂尚牧监尚舍寺尚舍局尚服局尚宝司尚宝监尚药局尚食局尚食使尚食监尚宫局尚结息尚结赞尚乘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𠒧 每日一成语:松柏寒盟 每日一词语:张眉努眼 每日一诗词:陪窦侍御灵云南亭宴诗,得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