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籍 即中国人脱离本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愿入外国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凡中国妇女嫁与外国人者,以外国人为继父同居者,私生子为其外国父或母认领,而中国母或父不认领者,均为出籍。凡男人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并作为出籍。 出籍相关 天数天福天嘉天聪天德天赞天禧天爵天一阁天山府天亡簋天门关天门郡天王府天义报天马关天井关天井闸天元一天元术天长节天长观天长县天长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㶮 每日一成语:使性谤气 每日一词语:凝肤 每日一诗词:诵哀江南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