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出籍 即中国人脱离本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凡中国人愿入外国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凡中国妇女嫁与外国人者,以外国人为继父同居者,私生子为其外国父或母认领,而中国母或父不认领者,均为出籍。凡男人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并作为出籍。 出籍相关 杨镇龙杨潮观杨鹤龄杨凝式杨缵绪杨衢云杨么事迹杨韦事变杨木答兀杨氏易传杨可告缗杨四娘子杨朵儿只杨杰只哥杨琏真伽杨辉算法杨义长官司杨黄门奏疏杨塘长官司杨赛因不花杨子器跋舆地图杩槎李李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䤒 每日一成语:养乱助变 每日一词语:诅祝 每日一诗词:再题通政院王荣之八月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