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弘文院 官署名。金代置,掌校订翻译经史等事。长官为知院,从五品。下设同知院事、校理等官员。元至元四年(1263),改经籍所为弘文院。后罢。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置。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入北京,改原翰林院为弘文院,其职掌仍因袭明朝。 弘文院相关 拔悉蜜拔塞干拔山将军拔胡将军拣子拣发拣选拣授拣字工拣中禁兵担榜担子会担榜状元押队押司押赤押官押班押租押尔牵押赤城押蕃使押队使臣押剌伊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𪵣 每日一成语:垂堂之戒 每日一词语:酋领 每日一诗词:近无锡道中叠桥随港直,联木护堤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