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弘文院 官署名。金代置,掌校订翻译经史等事。长官为知院,从五品。下设同知院事、校理等官员。元至元四年(1263),改经籍所为弘文院。后罢。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置。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入北京,改原翰林院为弘文院,其职掌仍因袭明朝。 弘文院相关 敦薨山敦武校尉敦煌石窟敦煌汉简敦煌实录敦煌星图敦煌太守木简敦煌张氏家传敦怀堂洋务丛钞敦煌石室真迹录敦煌河仓城址石刻敦煌本吐蕃历(歷)史文书斌椿痘疹定论痧胀玉衡痛史袲童山童仆(僕)童生童华童试童贯童琮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𡹴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唱嚎 每日一诗词:生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