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包租 ①即定租呆交。参见“定租”。②亦称包佃。富户承租地主土地,又以高额地租转佃给农民,从中分割部分地租的租佃形态亦谓之包佃。包佃主即二地主。参见“赔主”。 包租相关 忽必烈忽汗州忽汗河忽汗城忽汗海忽里台忽纳寨忽刺出忽思慧忽都台忽都花忽都剌忽哥赤忽斜虎忽章河忽喇温忽卜赤邻忽里哈赤忽邻勒塔忽纳失里忽剌罕赤忽都答儿忽鲁不花忽鲁火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𪢌 每日一成语:風檣陣馬 每日一词语:事在人为 每日一诗词:八声甘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