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失出 指审判官非因徇私而减轻犯人刑罚的过错。唐律规定,断罪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如应处死罪而失出者,减五等为一年半徒刑(三流刑作一减),审判官即受此处罚。 失出相关 天马都督府天马鸾凤镜天文大象赋天水冰山录天龙山石窟天平寨银矿天发神谶碑天圣广灯录天台白云子天命诏旨书天京保卫战天宝山银矿天柱大将军天保殿学士天津大学堂天津医学堂天津育才馆天津洋枪队天津硝皮厂天都监军司天情道理书天策上将府天策府学士天下兵马元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𨣂 每日一成语:诘戎治兵 每日一词语:宥全 每日一诗词:陆宣城挽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