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郊郊人郊尹郊祀郊郢郊社令郊社局郊社署郊祀歌郊祠局郊社斋郎郊庙下大夫兖王兖水兖州兖海兖州府庚丁庚子庚宗庚款庚申帝庚戌制庚子日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𪌀 每日一成语:秋菊春兰 每日一词语:懦脆 每日一诗词:江亭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