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大昭寺大囿部大钦茂大秋台大保长大衍历大胜关大胜甸大胜港大将军大庭氏大前疑大首领大总管大洪山大洛泊大洲堡大室韦大宪台大祚荣大贺氏大盈库大统历大统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𠣺 每日一成语:纡朱怀金 每日一词语:旌孝 每日一诗词: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