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燕王喜燕支山燕长城燕公楠燕文公燕文贵燕石集燕平公燕只斤燕弁服燕成公燕庄公燕孝王燕尾炬燕武公燕刺王燕顷侯燕昌城燕明刀燕易王燕京山燕郑侯燕春秋燕南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𢑆 每日一成语:通印子鱼 每日一词语:彭魄 每日一诗词:十六夜待月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