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雷首山雷恶地雷海青雷弱儿雷翥海雷縯祚雷公炮炙论雷波长官司雷塘庵主弟子记零口零昌零盐零陵零丁洋零口镇零阳县零陵县零陵香零陵郡雾社雾泽陂摄摄山摄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𠉡 每日一成语:委曲从俗 每日一词语:連理 每日一诗词:咏园中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