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三事 ①居官者应遵循的三条准则。指清、慎、勤。宋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②又称三有事。周代指三事大夫,即常伯、常任、准人,也称三公。③汉代以后谓丞相。《汉书·韦玄成传》:“天子我监,登我三事。”颜师古注:“三事,三公之位,谓丞相也。”④三件事。所指随文而异。《左传·文公七年》:“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诗·大雅·常武》:“三事就绪。”郑笺:“三农之事。”即春、夏、秋三季农事。 三事相关 洪元先生洪杨记事洪杨纪事洪武通宝洪范(範)口义洪盛米号洪全福起事洪仁玕自述洪州长官司洪秀全演义洪番长官司洪杨类纂史略洪范(範)五行传论洪秀全革命之真相洹水洹水县洹子孟姜壶洒线绣洧水洧仓洌洲浃口浇浇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𧰼 每日一成语:礼失则昏 每日一词语:赐休 每日一诗词:吕尚书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