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三事 ①居官者应遵循的三条准则。指清、慎、勤。宋吕本中《官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②又称三有事。周代指三事大夫,即常伯、常任、准人,也称三公。③汉代以后谓丞相。《汉书·韦玄成传》:“天子我监,登我三事。”颜师古注:“三事,三公之位,谓丞相也。”④三件事。所指随文而异。《左传·文公七年》:“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诗·大雅·常武》:“三事就绪。”郑笺:“三农之事。”即春、夏、秋三季农事。 三事相关 马端愍公年谱马蹄寺石窟群马王堆汉墓医书马合木·喀什噶里马相伯先生文集马黑麻·柯尔克孜马路工程调查处马王堆出土地形图马王堆出土驻军图马龙他郎甸长官司马步军都指挥使司乡乡丁乡士乡元乡长乡公乡正乡帅乡主乡司乡老乡吏乡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䒩 每日一成语:追远慎终 每日一词语:背信棄義 每日一诗词:鹧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