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公法学会 清末湖南进步团体。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1898.4)在长沙创立。毕永年等主持,唐才常为之撰叙,称其立会大旨为“期于古今中外政法之蕃变,和战之机宜,条例约章之殽列,与中国所以不齿公法之故,一一讲明而切究之,而归诸素王改制之律,意以求转圜于后日,补救于将来”。 公法学会相关 补晋书经籍志补五代史艺文志补辽金元艺文志补后汉书艺文志补南北史艺文志补续汉书艺文志补三国疆域志补注补大学格物致知传补注黄帝内经素问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初亏初元初历初平初吉初考初始初郡初唐初无余初为赋初行钱初学记初租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䩿 每日一成语:失魂落魄 每日一词语:綟木 每日一诗词:次韵崇福老泽南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