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公项 清代各省用于地方公事之经费。来源有三:一为正赋解部银两中,留为本省地方公事之用者;二为耗羡归公之银两;三为封贮之银两。一般须按既定章程所列之项目动用,年底造册咨送户部核销。如属临时动用,数在三百两上下者,须咨部核明。 公项相关 四朝国史四溟琐记四镇之乱四镇将军四川机器局四川盐法志四川清吏司四门学博士四友斋丛说四氏学学田四氏学学录四氏学教授四方平定巾四方使者署四书人物考四史疑年录四夷朝贡录四体清文鉴四局都林牙四直都虞候四国银行团四朝闻见录四道沟遗址四镇三关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𦜍 每日一成语:防君子不防小人 每日一词语:刚土 每日一诗词:爱碣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