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棄 拼音:qì 部首:木 笔画数:12 Unicode:68C4 「棄」在《康熙字典》页:531.015 【辰集中】【木字部】 〔古文〕弃𢍞𨓋【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相关汉字 㔍 𤁫 䊬 𧅌 䵵 𠹐 𣹶 𠻦 𣛕 䫄 𢯯 揣 搋 𢲽 㪓 膗 𢶀 𣲂 𢭍 𢰚 㪜 𠻕 𠽶 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𣖅 每日一成语:罔极之哀 每日一词语:儷語 每日一诗词:回文偈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