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向裁判员授予不同等级称号的制度。1956年国家体委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后经几次修订,改现名。规定裁判员分为四个级别: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裁判员等级称号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每日三十词 宰鷄教猴害羣之马害硶害人宵牀家絃户诵家鉢家醖家鷄家鬭家産家娘家系容閲宼粮宽狥宽疎宽厰宾閤射角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𤉊 每日一成语:可想而知 每日一词语:省阅 每日一诗词:喜表公往楚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