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向裁判员授予不同等级称号的制度。1956年国家体委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后经几次修订,改现名。规定裁判员分为四个级别: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裁判员等级称号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每日三十词 摺紋摺紙摻假摻合摻和摻手摻扶摻摻摻撾摻槌摻水摻沙子摻混摻落摻袂摻配摻雜摻鼓摽举摽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𣨌 每日一成语:浮寄孤悬 每日一词语:中要人 每日一诗词:题元子故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