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養廉銀 养廉银,为清朝特有的官员之薪给制度。创建自1723年的该薪给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养廉银则达一万两。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军事加给144两,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 每日三十词 罪报罪放罪文罪有应得罪有應得罪杀罪案罪梯罪業罪款罪歲罪死罪殃罪殺罪法罪渎罪瀆罪犯罪状罪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㿉 每日一成语:金石之言 每日一词语:五色泥 每日一诗词:觅佳山水迁居未能又力役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