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州同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等升任。 官名。清置,又称州同知,从六品,为知州的佐官,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州》。 州同相关 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徽猷阁学士、直学士敷文阁学士、直学士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宝章阁学士、直学士显文阁学士、直学士直敷文阁审官东院知审官东院知审官西院知三班院判官告院判礼仪院知礼仪院判客省事管勾客省都客省同签点检司事礼信使客省大使客省直省舍人知引进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𫄙 每日一成语:惩一儆众 每日一词语:懒率 每日一诗词:日南长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