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行取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朝创行,清朝踵行,康熙(1662—1722)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一员不等,以主事用。乾隆十六年(1757)罢之。 明朝官制,州县官到规定年限,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可以调京,经过考选后,补授科道或部属官员,称为行取。清初沿用此制,后废。 行取相关 赀免官官员在职务上犯罪的刑事处分免官爵为兵停任罚直勒令致仕勒令闲住削职为民廷杖革职责问降级留任撤祠追回赐物赐恶名赐死褫职奏贬降等减俸记过申诫夺官降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𣵞 每日一成语:坚甲利刃 每日一词语:擴散 每日一诗词:闰月四日石湖众芳烂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