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光台钱 唐五代凡带宪衔兼官者给御史台的损纳之资。凡诸道节度、观察、防御、经略等使,刺史、县令,诸道幕府参佐及诸司带宪衔者皆需纳钱于御史台,礼钱纳毕,方付告身;兼御史大夫纳三十千、兼中丞纳二十千、兼侍御史纳八千三百、兼殿中侍御史纳十一千三百、兼监察御史纳十三千三百。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各减其半,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又减。 光台钱相关 守卫西六师成周八师左右戏繁荆司箙司五邑守堰军二军上军下军五军六军七军二十四军十二军建制步兵三行三军将佐军尉佐军大夫乘甲士步卒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𧉣 每日一成语:死于非命 每日一词语:喜恣恣 每日一诗词:次韵同经略舍人登七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