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 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注:“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过官相关 知杂房知杂案知杂御史知会知州知州军事知州事知军知军国政事知军国重事知军监事知观知贡举知县知县事知应天府知枢知枢密院事知事知匦使知制诰知府知府事知宗正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𡠈 每日一成语:胆略兼人 每日一词语:度日 每日一诗词:昔游诗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