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刑法试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官。 宋代选补司法官的考试。凡京朝官, 选人等愿应刑法试者, 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朝廷派大理寺少卿或刑部郎官一人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成绩列入第一等者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等司法官。 刑法试相关 勋武前锋军主勋武前锋别将勋武前锋统军勋武前锋都将勋武前锋副都督勋武前锋散都督勋武前锋幢主勋侍勋侍下士勋府勋府中郎将勋府右郎将勋府左郎将勋官勋品勋案勋曹中大夫勋爵佐领勋簿品品节品色衣品阶品级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𣊥 每日一成语:低头丧气 每日一词语:譬如閒 每日一诗词:秦王卷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