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刑法试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官。 宋代选补司法官的考试。凡京朝官, 选人等愿应刑法试者, 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朝廷派大理寺少卿或刑部郎官一人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成绩列入第一等者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等司法官。 刑法试相关 侯爵侯氏侯国相侯国行人侯国洗马侯国庶子侯国家丞侯国门大夫保宫保忠信卿修靡夫人修内司使俗吏信使皇皇帝皇后皇皇器皇上皇太后皇太子皇天子皇太后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𡪽 每日一成语:骄侈暴佚 每日一词语:平陽酒 每日一诗词:清日午憩黄池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