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品,三等科员正七品。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医官正六品,二等医官正七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使相关 駼监丞骥厩骥厩丞常和署常侍郎常侍尚书常从小侯堂候官堂主事堂郎中堂食公使酒库使堂食公使酒库副使崇进鸿臣鸿胪鸿德苑鸿都门学鸿都门学生清室清白吏清诏掾清诏使清诏官清商署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䖽 每日一成语:竹批双耳 每日一词语:谁氏 每日一诗词:暮春漳川閒居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