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品,三等科员正七品。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医官正六品,二等医官正七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使相关 社正社学社首社稷坛尉祀礼长祀丞祀官斋郎祀部补补服补试补班补衮补褂补阙初考初级审判厅初级检察厅初郡初授初等职官启启心郎启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𩴷 每日一成语:膺箓受图 每日一词语:乌鹊桥 每日一诗词:赠韦氏歌人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