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议处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 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情节轻的称察议,重的称议处,更重的称严加议处。见《清会典》。 议处相关 织染局使绌陟经生经总制使经略安抚司绍圣侯尚衣尚帐尚冠尚功(工)尚醖局尚酝署令尚书行台尚方署令尚方待诏尚书左选郎尚书左右丞尚符玺郎中尚书大行台尚食局提点尚衣局提点昆莫昆蹄令昆蹄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𤻕 每日一成语:竹马之友 每日一词语:景东人事 每日一诗词:金陵古意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