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记过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 记过相关 行军长史行军右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司马行军参谋行军总管行军都押司行军都统所行军都部署行军都部署司行军都部署司监军行军副部署行阵将军行走行李行间之吏行状行枢密院行枢密院右林牙行枢密院左林牙行枢密院参谋行取行事行事都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𪥿 每日一成语:一跳八丈 每日一词语:玉斧修月 每日一诗词:吴中春感次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