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中央兼理惩戒机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中央兼理惩戒机关相关 都官伯克都勃极烈都部署院都部署司都统军司都统军使都尉学士都尉功曹都督护军都督督军都统军使司都城所提举都转运司使都转盐运使司都大提举茶马都军司都指挥使都大提举茶马事都大提举(点)坑冶司部曲部吏部校部丞部掾部校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𦒢 每日一成语:劳逸结合 每日一词语:攪動 每日一诗词:御试二仪合德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