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地方法院分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 地方法院分院相关 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科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科志烈秋霜科幽素科辞殚文律科辞标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抱儒素之业科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文艺优长科绝伦科拔萃科疾恶科龚黄科才膺管乐科才高位下科才堪经邦科贤良方正科抱器怀能科茂才异等科文以经国科藏名负俗科文经邦国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𦛙 每日一成语:跛行千里 每日一词语:歌啸 每日一诗词:欲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