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地方检察分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地方检察厅”。 地方检察分厅相关 通侍郎通阜司通阜司郎中通官通政通政少卿通政寺通政丞通政寺丞通政使通政使司通政使司右参议通政使司左参议通政院通政院江南分院通政院使通政卿通政副使通侯通济库大使通济监通积抽分竹木局通流闸官通课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𢼐 每日一成语:面授方略 每日一词语:沙皇 每日一诗词:颂古一○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