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地方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当于分厅长;典簿一人,秩正七品;主簿二人,秩正八品;录事四人,秩从九品;看守所官一人,秩从八品。其职掌与地方审判厅同。参见“地方审判厅”。 地方审判分厅相关 朕朕虞鸠氏原师顾问挈壶郎班房热官航空署笔吏殷绍嘉公耆帅黄黄龙黄扉黄枢黄门署黄门倡黄门从丞黄门北寺黄门常侍黄门马监黄门书者黄门画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𢧼 每日一成语:外柔中刚 每日一词语:曲谅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