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拘留所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女看守若干人,在所长督率之下,分工管理有关事宜。 拘留所相关 宣使中书省省医中书省客省使中书省直省舍人祗候郎君管勾官中书省管勾匦使院知通进银台司知封驳司同知登闻检院同知登闻鼓院事尚书省直省局中书门下内省参议得失佥枢密院事枢密院副都承旨贴房监三省、枢密院门主官三省、枢密院架阁文字三省、枢密院激赏库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判三司使权三司使权三司使公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𣒁 每日一成语:相亲相爱 每日一词语:起課 每日一诗词:戏效屏山书斋十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