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习艺所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习艺所相关 宾辅宰宰人宰士宰夫宰尹宰执宰臣宰杀务宰府宰官中散宰官令宰官尚书宰官曹宰录宰相宰祝宰旅宰桑宰职宰掾宰辅宰衡宰爵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𥩱 每日一成语:饥寒交凑 每日一词语:相衮 每日一诗词:次韵孙翊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