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市公安局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分别由首都警察厅或省会警察机关掌理之。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一月以后,市公安局改称为警察局。 市公安局相关 绣衣御史绣衣使者卿寺赀郎乘黄厩乘黄厩令俸米倖臣倢伃候史候丞候农令候部郎候补道脩仪脩容脩媛脩撰脩闾氏脩靡夫人健令健吏健锐营总统倡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𧱢 每日一成语:刻鹄不成尚类鹜 每日一词语:府官 每日一诗词: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