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都市政公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京都市政公所相关 供进笔安南送旌节官告使三川搜访图籍使殿阁学士昭文馆学士、直学士直昭文馆昭文馆判官崇文院校勘崇文院勾当官崇文院孔目官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宝文阁学士、直学士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徽猷阁学士、直学士敷文阁学士、直学士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宝章阁学士、直学士显文阁学士、直学士直敷文阁审官东院知审官东院知审官西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𧥑 每日一成语:花萼相辉 每日一词语:宝路 每日一诗词:游王官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