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管河厅 官署名。清制,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通判、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巡检等官。同知、通判的官署为“厅”,州同以下则为“汛”。直隶有管河道五,所属有十五厅,分六十六汛;山东有管河道二,所属有八厅,分二十二汛;河南有管河道二,所属有八厅,分二十汛,江苏有管河道二,所属仅有四厅,不再分汛。四省共有三十五厅,分一百零八汛。管河同知以下各官,各掌河道的岁修、抢修及疏浚淤浅等工程;同知、通判督率州同、州判以下各官,分汛防守。 管河厅相关 廪廪人廪生廪吏廪给司廪牺令廪牺丞廪牺案廪牺尉廪牺署廪牺署令廪牺署丞廪膳生员燧长澹览澹酋羲和壁司徒避房法嬖大夫缴凭盥漱小底檄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䳁 每日一成语:路上路下 每日一词语:踏踏瑪兒 每日一诗词:将之广陵过别林古度留小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