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押运同知、通判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押运同知、通判掌督押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及搀和诸弊。清制共设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其中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各一人,江南七人,浙江三人,江西二人。 押运同知、通判相关 抚东将军抚北将军抚民同知抚民通判抚边将军抚台抚戎将军抚西将军抚夷护军抚夷将军抚夷掌堡抚州司候司抚军抚军大将军抚军中郎将抚军将军抚军都尉抚河将军抚治抚治道抚南将军抚宪抚院抚朔将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𩠮 每日一成语:计出万死 每日一词语:百藥 每日一诗词:春日怀淮阳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