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水利局(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水利法》规定:“水利区关涉两县、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在此法施行之前,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府的水利专管机关,多于建设厅内设置水利局,或水利处(例如河南)管理全省水利。 省水利局(处)相关 尚药局提点尚药局使、副使尚药局都监果子都监、同监尚衣典御典功尚衣局使、副使尚衣局同监尚舍典御给使尚乘典御尚乘局司廪尚乘局司库习驭左右仗千牛尚辇典御主辇奉舆奉辇知库次供下都尚辇局使、副使典舆都辖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𥎬 每日一成语:湮坠无闻 每日一词语:縮項魚 每日一诗词:淀湖舟中怀谢府倅履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