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国货陈列馆 国货陈列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二十一日实业部修正公布《省市国货陈列馆组织大纲》,规定各省市政府所在地均应设国货陈列馆,隶属于省、市政府主管厅、局。每年八月举行展览一次,会期一月。设馆长一人,由主管厅呈请省政府委任,其下设股长、股员若干人,由馆长呈请主管厅派充。 省国货陈列馆相关 月令守从事和戎从事作部吏州功曹掾史尸曹从事州户曹掾史州左户掾史租曹从事州租曹掾史州法曹掾史驿帅逻队主邮亭吏医药吏州金曹掾史州田曹掾史州呼药州行参军州参军事白直执刀东市署令丞西市署令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龜 每日一成语:负屈衔冤 每日一词语:误绐 每日一诗词:依韵和留台崔库部局中自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