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人事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得分股办事,设股长及助理员。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广东及湖北三省。 省人事处相关 大晟府大晟府大乐令大射正大卿大卿监大家大宾大宰大资大冢宰大冢宰卿大通关大使大通关副使大通关提举司大通桥监督大理大理三官大理少卿大理分院大理平大理正大理司大理司直大理司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𡒡 每日一成语:鉴空衡平 每日一词语:確固 每日一诗词:黄鹤洞中仙 藏头 拆起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