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各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义务教育经费除外)应设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保管该款,监督并稽核其用途与支付。设委员九至十一人,教育厅长为当然委员,且为委员会之主席,并推委员中一人为常务委员。 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相关 廉升边升迁叙覃官减资升等升迁超擢加阶升秩加俸赐禄赐品服加散官赐宴赐衣封赠父母荫子侄赐门帖子赐玺书赐尚方剑赐祭葬人祠即升加顶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䕳 每日一成语:穿云裂石 每日一词语:观顾 每日一诗词:到官三岁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