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首都建设委员会相关 巡农御史巡察御史巡仓御史巡视工务御史巡视皇城御史巡察各省御史巡视屯田御史巡视五城科道巡视江南御史巡捕五营副将刑名刑部清吏司团长团练使司团练安抚劝农使团练安抚劝农使司光尉光禄光禄郎光尉大夫光尉大夫府光禄勋主事光禄大夫给事中丞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𡞍 每日一成语:规卿希牧 每日一词语:异军特起 每日一诗词:昨幸甚得见子玉教授丈得一论其说出于订顽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