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资源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资源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掌理全国资源的调查、开发、管理等的行政事务。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本会裁撤。 资源委员会相关 法律馆法冠法部法部大臣法部右丞法部右侍郎法部右参议法部左丞法部左侍郎法部左参议法部会计司法部会计司郎中法部收发所法部尚书法部参议厅法部参事法部承政厅法部监医正法部监医副法部副大臣法酒库法酒库使法酒库副使法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𢠛 每日一成语:六合之内 每日一词语:海會 每日一诗词:千叶白浮蕖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