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造币厂 货币制造机关。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十九日公布的《造币厂官制》规定,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徽章制造、金属矿产的实验等。总厂设于天津,设监督一人,为简任官,直隶于财政总长。厂内分置铸造、化验、总务三科,设科长、科员及技师四人。分厂设厂长,为荐任官;厂内也分设三科。国民党政府亦置中央造币厂,属财政部。 造币厂相关 河渠令河渠丞河渠署河渠署令河渠署丞河道河道总督油工下士油工中士油官丞油漆作油醋库沮渠人沿河缺沿海缺注册局注拟注拟案注差注销泽人泽虞泽虞下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𢯅 每日一成语:施谋用计 每日一词语:謙謹 每日一诗词:代冯似宗寿楼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