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专职警察队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警二千多人。国民党政府时期有保安、消防、交通、侦探和水上等警察队,隶属于首都警察厅。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前还编有由水枪队、骑巡队和车巡队组成的特务警察大队,以执行特种任务。 专职警察队相关 差摄差遣差遣院美人美国股美凌厄真美凌章京类省试送故送故主簿送伴使送伴副使迷儿军万户迷儿军万户府逆出使人逆命诫语书诰命诰轴诰敕房诰敕房中书舍人诰敕科说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𣌓 每日一成语:牢甲利兵 每日一词语:將梁 每日一诗词:奉和鲁望樵人十咏·樵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