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委员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相当于科员。 委员相关 祖儒吕宁枢铭昴星谟箇丁拏吕则芭良鼎利春约祝能映吴广乐素齐鼎罗庆瑭磋迈阿克尼程谟德明宏文院劝农副使知司农司事笔砚局直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𥮉 每日一成语:永劫沉沦 每日一词语:争红斗紫 每日一诗词:如梦令 赠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