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委员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相当于科员。 委员相关 园邑令鼓吹令丞明堂令丞廪牺令丞牧橐令丞昆蹏令丞考功令丞左右中牧官都尉左右中典牧都尉行人令丞别火令丞典客馆令丞大内令太仓令丞左中右三部仓丞均输令丞平准令丞都内令丞籍田令丞斡官长丞铁市长丞都水长丞东西南北部护漕掾劝农谒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𤌉 每日一成语:風光月霽 每日一词语:湑湑 每日一诗词: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