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书记长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五人(不常置),每镇七人,每营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经理文牍,由护军官等差遣。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为书记室的主管。另据国民五年(公元1916年)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的规定,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 书记长相关 良缓妃仪选侍淑女司琮典宾典宝典衣司典掌司筳中厩令丞中宫祠祀令丞中宫食官令丞中宫卫尉中宫私府令丞中宫永巷令丞中宫署令丞宣德卫尉太后两宫卫尉太后两宫左右典禁太后两宫奉令、奉丞太后两宫太仆、副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𡄒 每日一成语: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 每日一词语:漏刃 每日一诗词:悟道吟(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