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立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立法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提请国民政府任免立法委员;二、为立法院会议主席。凡会议召集、议事日程的核定,议案的整理,均属院长职权;三、指挥监督院务及其所属机关;四、国民政府颁布有关于立法院主管事务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立法院院长相关 防御史团结兵健儿左右龙虎军左右龙骧军左右天兴军左右广胜军左右神捷军左右天武军左右天威军左右英武军左右羽林四十指挥■卫左右军捧圣左右军彰圣左右军宁卫左右军兴顺军护圣左右军龙捷左右军虎捷左右军东西班承旨怀恩军怀德军判六军诸卫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𩁒 每日一成语:不见舆薪 每日一词语:當當響 每日一诗词:又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