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警长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 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分别负责警管区内的警察事务。参见“巡官”。 警长相关 总典群牧部籍使司总制总制司总制使总制院总制院使总知中丞司事总知汉儿司事总知军国事总知宿卫事总知翰林院事总油盐总参谋官总宪总统总统所总统官总监督总部总理总理大臣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总理全营事务翼长总理行营大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䁧 每日一成语:著述等身 每日一词语:激變 每日一诗词:杭正月十七夜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