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警长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 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分别负责警管区内的警察事务。参见“巡官”。 警长相关 卜大夫掌卜南史氏泮宫司日稷下学宫鋗人新造盩冶匀啬夫豕宰境吏太乐令丞清商令丞大予乐令丞八佾舞太祝令丞庙祀令丞太宰令丞太史令丞治历大典星望气望气佐均官长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𪭢 每日一成语:酒食征逐 每日一词语:旃毳 每日一诗词:昔游诗 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