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分司 ①唐、宋官职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宋朝沿唐制,于西、南、北三京设。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自哲宗元祐元年(1086)起,自请分司者皆许带职事官。②南宋各路坑冶司、总领所、财用司、茶盐司等在某些州、县设置的分支机构亦称“分司”,各设干办官等。明、清分管督察各盐场之“盐务分司”亦简称“分司”。③ 清朝巡检之别称。 分司相关 内殿中监内殿承制内殿崇班内算官内管领处内幢将内翰内翰林弘文院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膳上士内膳中士内藏库内藏库使内藏库副使内藏曹内翻书房内翻书房协办提调内翻书房收掌内翻书房提调内翻书房掌档内翻书房管理大臣内饔贝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𡀖 每日一成语:死者相枕 每日一词语:壈坎 每日一诗词:访余昌言不遇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