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起居注 官名。掌侍从皇帝起居,记录其言行。周代由左史右史负责记录,汉代由宫中女史记录;晋由著作郎兼任;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又别置修起居注二人;隋朝在内史省置起居舍人二员;唐宋在门下省置起居郎,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明洪武九年定设起居注二人,到万历年间改命翰林院兼管。清康熙时设日讲起居注官,属翰林院,在词臣中选才德兼优者兼任。见《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起居注馆》。 起居注相关 地方审判厅厅长地方审判分厅地方检察分厅地方法院地方法院院长地方法院分院地方法院分院院长村息讼会令曹御史印曹御史供曹御史尉马曹御史乘曹御史治书曹御史课第曹御史十三曹御史十曹御史持书执法三台、五都侍御史监搜御史检授御史柱下令御史中丞从事知公廨侍御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𠈢 每日一成语:一方之艺 每日一词语:村妻 每日一诗词:奉和圣制登骊山高顶寓目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