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闾长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由五邻(十五至三十五户)组成,设闾长、邻长以管理之。闾长、邻长的职务是:召集闾、邻居民会议,兼任主席,办理法令范围内一切自治事务及市政、区公所、坊公所交办的事项。 闾长相关 广积库汉经厂番经厂道经厂南海子总督太监林衡署提督太监蕃育署提督太监嘉蔬署提督太监良牧署提督太监西山陵坟掌府官京城内外寺庙内官内安乐堂内赞礼官答应长随篦头房猫儿房宫内教书宝和等店提督太监上林苑监正上林苑监副上林苑监丞良牧署典署、署丞蕃育署典署、署丞林衡署典署、署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𩁲 每日一成语:飞升腾实 每日一词语:扼昧 每日一诗词:添字浣溪沙/山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