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闾长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 (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由五邻(十五至三十五户)组成,设闾长、邻长以管理之。闾长、邻长的职务是:召集闾、邻居民会议,兼任主席,办理法令范围内一切自治事务及市政、区公所、坊公所交办的事项。 闾长相关 步队科步帅步司步军司步军协尉步军参尉步军将军步军总尉步军统领步军统领衙门步军校步军都指挥使步军都虞候步军副都指挥使步军副尉步军副翼尉步军营步军翼尉步兵科步兵校尉步挽步骑校尉卤簿使邺中黄右藏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𨇤 每日一成语:充栋盈车 每日一词语:赏录 每日一诗词:题画(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