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司修造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以推官或巡官领之,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修治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多归将作监。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京域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 三司修造案相关 辨章郎辩铜令辩铜丞磨勘磨勘司磨勘司右司丞磨勘司右司副磨勘司左司丞磨勘司左司副磨勘司司令磨勘京朝官院磨勘官磨勘院磨勘案磨勘幕职州县官院廪廪人廪生廪吏廪给司廪牺令廪牺丞廪牺案廪牺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𢲴 每日一成语:匹练飞空 每日一词语:贞道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