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佐贰 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朝称州同、州判、县丞等为佐贰之官。 佐贰相关 政府政务官政务大臣故臣故官故爵残吏残贼之吏殄寇郎将殄寇中郎将殄寇折冲都尉殄寇果毅都尉竖臣竖宦省长省政府省议会尝药贱臣品级品官哈资(子)伯克哈喇鲁万户府拜爵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𢄉 每日一成语:鲇鱼上竿 每日一词语:匈惧 每日一诗词:投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