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弼德院院长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 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分掌庶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弼德院院长相关 侍御司徒侍御师侍御扶持侍御医侍御郎侍御给事供人供用官供奉供奉司供奉官供事供备库使供备库副使供庖务供府令供府丞供府署供官供给供曹供殿左右供殿直伥供殿给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𨆁 每日一成语:容当后议 每日一词语:亞傅 每日一诗词:秋热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