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提举南京榷货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发卖香茶盐引。宣宗贞祐四年(1216)置。设提举、同提举、勾当官,秩从五品、从六品、正九品。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四年置,掌南京专卖之事。见《金史·百官二·提举南京榷货司》。 提举南京榷货司相关 集贤院待制集贤院留院官集贤院知检讨官集贤院孔目官集贤院知书官集贤院编录官专知御书典文学直画直书直写御书人装书直造笔直知集贤院事同知集贤院事集贤院司议官集贤院咨议官集贤院侍读学士集贤院院使集贤院兼管勾承发架阁库兴文署署令、署丞兴文署典簿判史馆事装潢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𥒝 每日一成语:八百壮士 每日一词语:帟幕 每日一诗词:李才翁懒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