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教育官练习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之教育培训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变。各省一所,受督抚监督。由提学使选聘本国或外国精通教育之士讲演教育学,教授管理诸法、教育行政、视学制度等。自提学使以下,所有学务职员,每周至少须上堂听讲三次。 教育官练习所相关 典牧丞典牧都尉典牧监典牧署典牧署令典牧署丞典制典制司典制司郎中典制清吏司典制清吏司郎中典命典命下大夫典命中大夫典命官典饰典服典服下士典服中士典服正典服副典鱼下士典鱼中士典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𠄵 每日一成语:寸蹏尺缣 每日一词语:趔趄 每日一诗词:西街